此问直指《梅花易数》开篇案例“观梅占”的核心奥义,亦是理解其“随心起卦,心物合一”法门的关键。邵雍先生此占,绝非随意取象,其背后逻辑环环相扣,尽显“心易”之精微。
核心答案:为何“以兑为体”?
因为在此特定情境下,邵雍先生自身(观者)与“少女”产生了直接的、戏剧性的命运关联,他成为了事件发展的“承受主体”。体卦代表“问卦人”或“事主”,在此占中,事件的吉凶后果(折花坠股)直接应在了“少女”身上,而邵雍作为先知者和关联者,其“体”便与“少女”之象(兑)合而为一。
深究起卦逻辑:三步推演,层层递进
让我们完整复盘邵雍先生的思维脉络:
第一步:观象取数(触发机缘)
事件:辰年(地支5)十二月十七日(12+17=29)申时(地支9),见二雀争枝坠地。
取数:年月日时取数,乃当时通用之法。但关键在于,“二雀争枝坠地” 这一突发外应,是整个占卜的 “天机触发点” 。它让平常的时刻变得“不平常”,赋予了数字灵动的意象。
第二步:起卦立象(卦由象生)
上卦计算:(年5 + 月12 + 日17)÷ 8 = 34 ÷ 8 = 4余2。余数2对应 兑卦(先天数:兑2)。
下卦计算:(年5 + 月12 + 日17 + 时9)÷ 8 = 43 ÷ 8 = 5余3。余数3对应 离卦(先天数:离3)。
动爻计算:总数43 ÷ 6 = 7余1。故初爻动。
得卦:
本卦:上兑下离,为 泽火革䷰。
互卦:上乾下巽,为 天风姤䷫。(取本卦二、三、四爻为下互巽;三、四、五爻为上互乾)
变卦:初爻阳变阴,下卦离(火)变艮(山),得 泽山咸䷞。
第三步:定性立极(确立体用,此为精髓)
这是最关键也最易误解的一步。
常规理解:以“有动爻的卦”为用卦,无动爻的卦为体卦。此卦中,下卦离(火)初爻动,则离为用卦,上卦兑(金)为体卦。
邵雍的深层逻辑:
外应定性:“二雀争枝坠地”是 “争斗、坠落、不祥” 之象,直接为事件定下基调。
卦象对应:本卦《革》䷰,上兑下离。兑为少女、为毁折;离为中女、为甲胄、兵戈(引申为争斗)。卦象已显“女性因争斗而毁折”之象。
为何“体兑”而非“体离”:因为动爻在用卦离(火)中,火克体卦兑(金),是 “用克体” 的凶象。这正好对应了 “事件(争斗之离火)将伤害主体(少女之兑金)” 的剧情。邵雍将自身代入为“知晓此事的关联者”,而事件的直接承受主体(受伤者)是“少女”,故以兑为体。若以离为体,则逻辑不通,因离火主动、为争斗方,非受克受伤方。
第四步:循理断事(逻辑推演)
本卦《革》:主变革、突发变故。兑金(少女)被离火(争斗)所克,已伏凶机。
互卦《姤》:上乾下巽,乾为金,巽为木。金(乾)克木(巽),且《姤》为“邂逅、意外相遇”,强化了争斗意外发生的过程。
变卦《咸》:上兑下艮,兑为少女,艮为止、为股。少女(兑)之行止(艮)于股,正应“折花伤股”之象。且变卦为结局,艮土生兑金,变生体,故知 “虽有小灾,终无大碍”。
心法启示:超越公式,直达易理
外应为引,卦象为证:外应(雀坠)是天地给出的“提示”,卦象是推导“细节”的框架。
体用非僵,随事而立:体用的划分,必须服务于 “谁主?谁客?谁吉?谁凶?” 的事理逻辑,而非僵化套用“动者为用”。
象数合一,理在其中:数起卦,象释义,理贯穿。邵雍先生完美演绎了从观象→取数→成卦→立象→推理的完整“心易”过程。
故此,“观梅占”的至高价值,不在其断语多准,而在其展现了《梅花易数》最精髓的思维:在起心动念的刹那,将天地外应、时空数字、人事常理与卦爻符号融为一炉,进行一场高度精炼的“象数推演”。 学者当于此深悟:易是活法,卦是心镜。得其神者,随手拈来,皆成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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