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位七十五法是说一切有部对宇宙万有的分类体系,与唯识宗五位百法相对应,代表了小乘佛教对法相分析的巅峰成就,是研究早期佛教哲学的重要文献。
体系来源。出自《阿毗达磨俱舍论》,世亲菩萨在归信大乘前,总结说一切有部教义而造此论。五位是:色法(11种)、心法(1种)、心所法(46种)、心不相应行法(14种)、无为法(3种),总计七十五法。此分类比大乘百法精简,但核心义理相通。
色法十一种。五根(眼耳鼻舌身)、五境(色声香味触)、无表色。无表色是戒体,由持戒或受戒时内心发誓,在身内形成的一种不可见无对的物质,具有防非止恶的功能。这是有部独特理论,解释业力如何持续存在。
心法一种。有部主张“一心相续”,将六识视为一心的不同功能,而非独立心王。心法即心王,是认识主体,但与心所法和合运作,不可单独存在。《俱舍论》云:“心、意、识体一。”心、意、识名异体同。
心所法四十六种。大地法(10种:受、想、思、触、欲、慧、念、作意、胜解、三摩地)一切心皆有;大善地法(10种:信、勤、舍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嗔、不害、轻安、不放逸)善心皆有;大烦恼地法(6种:痴、放逸、懈怠、不信、惛沉、掉举)烦恼心皆有;大不善地法(2种:无惭、无愧)不善心皆有;小烦恼地法(10种:忿、覆、悭、嫉、恼、害、恨、谄、诳、憍)个别生起;不定地法(8种:寻、伺、睡眠、恶作、贪、嗔、慢、疑)善恶不定。此分类比大乘精简,但核心心所相同。
心不相应行法十四种。得、非得、同分、无想果、无想定、灭尽定、命根、生、住、异、灭、名身、句身、文身。这些法非色非心,是假立法,但具有作用。如“得”是成就某种法,“非得”是未成就,“同分”是众生相似性。
无为法三种:虚空无为、择灭无为、非择灭无为。虚空无为指无碍空间;择灭无为指通过智慧抉择断烦恼所证的涅槃;非择灭无为指缺缘不生,非由智慧灭除。有部未立真如无为等,无为法较少。
法体恒有。有部主张“三世实有,法体恒存”,过去、现在、未来诸法皆有实体,这与大乘“三世无体”形成鲜明对比。但此“实有”非指常一不变,而是法体在三世中刹那生灭,但实体不无。
修行意义。分析诸法为了破除我执:色法分析至极微,心法分析至刹那,皆无我可得;了知心所法的善恶,对治烦恼;了知无为法,趣向涅槃。《俱舍论》云:“若离择灭无为,则无解脱。”择灭无为即是涅槃。
与大乘关系。世亲菩萨后来归信大乘,造《唯识三十颂》,将七十五法扩展为百法,但基本框架承袭有部。学习七十五法,是理解百法的基础。
五位七十五法的究竟义是“法有我无”。虽主张法体实有,但坚持无我。《俱舍论》云:“无我唯诸蕴。”众生我是五蕴假合,无实体可得。这是小乘佛教的核心教义,也是趣向大乘的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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